今年,《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贯彻实施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湖南要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11月份底前各级政府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并向社会重新公布。6月9日,湖南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处长会议在长沙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湖南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的目标,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抓手,努力提高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服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行政监督、行政组织的法治化水平。
“五年来,湖南省政府法制工作坚持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开辟了一条推进依法行政的新路径,形成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湖南样本’。”会上,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总结指出,五年来,湖南省的政府法制工作在全国率先取得了一些重大突破:一是组织制定了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先河;二是组织起草了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的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第一个从制度上搭建起了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框架;三是组织制定了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全国第一个建立了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四是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五是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目前,湖南省的政府法制工作已进入了“决策圈”、“司法圈、“媒体圈”、“学术圈”和“改革圈”。
“‘十二五’时期,根据《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南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一个目标,两个抓手,八个重点’”。据许显辉透露,“一个目标”就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两个抓手”,就是要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抓手,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从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两个方面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个重点”,就是要认真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起支架作用的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政府服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行政监督、行政组织的法治化水平。
今年5月11日湖南省政府颁布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是我国首部系统规范政府服务的政府规章,是湖南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纲领文件。为确保规章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许显辉表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不仅已被纳入2011年湖南省“效能制度落实年”工作要点,而且其贯彻实施情况也纳入了各级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了相应的分值。
同时,许显辉强调,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根据《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的要求,湖南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解决指导案例指导性不够、典型性不强、约束力不足的突出问题。
此外,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许显辉要求湖南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尽快组织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在今年11月份底以前要全面完成并向社会重新公布。据介绍,这项工作目前同样已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